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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医”出租屋里能治“不孕不育”
    添加日期:2008年07月29日  武警西藏总队医院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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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出租屋里包治不孕不育的无牌名医被告人黄华,近日被高要法院依法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居住在高要市南岸镇的邓先生、莫女士夫妇结婚10多年未生儿育女,他们四处求医都毫无结果。20076月的一天,夫妇俩经人介绍认识了住南岸镇某出租屋专治不孕不育症的黄华医生,经黄华医生诊断:夫妻交叉感染引起炎症,且女方子宫X光片上的两个黑点有转变成子宫癌的可能,其能包治疗好并可生育;邓先生夫妇喜出望外,即在黄华处打点滴治疗20多天(),共用医疗费6000多元,但没有任何疗效。

     

      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受过任何医学知识培训学习,又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被告人黄华,向病人声称其从某名牌医科大学毕业,并在肇庆某大医院从医多年,轻而易举地取得了病人的信任。

      据被告人交代:其开出治疗不孕不育症的药方有中医和西医,西药主要有氨基酸、菌必治等常用药,中药则是黄华上山挖的鱼腥草、土茯苓加红枣、杞子等,他自己也不知道药方是否能治不孕不育

      高要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黄华无视国法,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高要市南岸镇某出租屋等地非法行医,采用打点滴和乱开药方的手段擅自为邓先生、莫女士夫妇等一些人治疗不孕不育症,共非法牟利人民币13000多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据此,高要法院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黄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该案宣判后,被告人黄华表示认罪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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